■廖木兴/图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对一桩“人工刷量”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驳回了诉讼人全部诉求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对一桩“人工刷量”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案件中,钱某在参加“YY极速版”APP推出的“邀请好友立赚”活动时,通过上百个微信群,成功邀请到12326个新用户,获得43023.27元的奖励,可在申请提现时被冻结。为此,她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最终,广州互联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驳回了钱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实习生 陈晓丹 通讯员 刘文添
建上百个微信群“拉新”1.2万用户
据了解,“YY极速版”是由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多公司”)运营的一款APP,主要内容是网络直播、网络视频等。
2018年4月起,华多公司推出“邀请好友立赚”活动,即用户每邀请一位好友下载该APP并进行符合一定规则的使用后,邀请者和被邀请者均可获得一定金额(该金额不定期变动,如7元、5.5元等)的现金。
根据规则显示,用户将包含其自己“邀请码”的链接或二维码通过微信、朋友圈、QQ、短信、面对面扫码等方式发送给他人,他人下载该APP并注册为用户后,邀请者可获得一定红包奖励,此外,被邀请者如果每天至少观看直播5分钟,邀请者则可以获得更多奖励。
对于这些邀请奖励,用户可以“提现”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但“提现”前须经华多公司审核。华多公司在“提现”页面公示了一份“说明”,内容包括“若平台检测到账号进行刷量等违规、违法操作,会进行冻结处理”。
在得知这个活动之后,用户钱某用两个手机号码注册了2个YY账号,并分别使用上述2个YY账号邀请了9404个、2922个新账号注册,获得的奖励分别达到30678.57元、12344.70元,合计43023.27元。
认为用户存在违规操作
公司冻结提现账户
2018年12月,钱某在进行提现操作时显示未能通过。对此,华多公司的客服人员回复称其因进行了违规操作,故收益无效,且被冻结兑换/提现操作。钱某认为其并未违规、主张华多公司侵犯其财产权而诉至法院。
在诉讼中,钱某表示,其长期服务于网络推广行业,有上百个覆盖全国社群、高校的群资源和任务制下载平台资源,这些群、平台内的成员均是专门为了通过下载APP获得邀请者的奖励而进群或参与平台任务。在邀请新用户时,钱某会给对方一定金额的红包。
而华多公司陈述称,正常用户仅能拉新5-6人,1万余名被邀请人已超出正常人的社交能力范围,且钱某邀请的大部分用户仅满足获得红包的条件即不再使用,这是一种经营行为,不符合其开展活动的初衷。
对于华多公司的说法,钱某承认其拉新数量确实远高于普通用户,但认为其属于具有推广能力和资源的推广人员,其运用自身资源为华多公司拉新并无不当。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华多公司提交了一份《情况说明》,该份说明由深圳一家科技公司出具,主要为华多公司提供感知业务风险(恶意注册、虚假养号等)、鉴别恶意手机号码、识别恶意IP等服务。《情况说明》认定了8个YY账号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为“猫池”手机号码等。
庭审中,钱某否认其知情或参与任何数据造假或黑产活动,认为这可能是被邀请者的行为,“猫池”手机号码数据未必实时更新,且该8个号码在其邀请的客户总数中比例很小。
“刷量”操作违反诚实信用
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记者从广州互联网法院获悉,本案不是网络侵权纠纷,而是网络悬赏广告纠纷,焦点主要集中在:用户钱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刷量”操作;是否符合华多公司“邀请好友立赚”活动的规则;是否有权要求华多公司支付“拉新”报酬。
经审理,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表面上看,钱某为涉案APP邀请了大量新用户,但这些用户属专门赚取网络红包等利益的群体,通常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用户,其目的是为了刷高“拉新”的数量,以获取更多的红包奖励,因此认定属于“刷量”操作。
华多公司的活动目的是吸引更多的用户使用“YY极速版”APP,以提供更多的消费,进而增加营收。而钱某“刷量”邀请来的所谓“好友”,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华多公司“邀请好友立赚”活动的规则。
综上所述,钱某的“人工刷量”行为(用户采用额外的金钱、物质等利诱手段聚集大量专待领取奖励和额外奖励的人群)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损害了互联网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应得到支持和鼓励。
7月9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