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日报-邢台网
本报讯为了蝇头小利,便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等“打包”出售给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助其实施诈骗。1月29日,新河县警方经过细致工作,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
2020年12月份,高某通过一则网络信息得知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等可以卖钱,便通过网络主动联系到对方。得知其所售卖的“工具”越多,价格便越高,他想自己的旧手机号、银行卡号等都已不再使用,闲着也是闲着,便决定出售。
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以300元达成非法交易。虽然在此过程中,高某明知对方利用其所提供的“工具”会进行犯罪活动,但依然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QQ号、支付宝账号“打包”售卖给了对方,为对方实施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2021年1月初,新和县警方接到了上级公安机关推送的新型电信网络犯罪线索,刑侦部门民警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班加点开展分析研判和调查取证工作。在经过大量细致工作基础上,办案民警果断出击,一举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同时,将受骗群众打入其银行卡账户内尚未转移的5万元资金追回。
目前,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东甲通讯员 常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