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组织部许国平简历(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赵立春”原型,败在老婆孩子手上)

《人民的名义》中赵立春在现实中有多个原型,原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徐国健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两者职务存在差异,赵立春曾担任过省委书记,后来又晋升为副国级,而徐国健不过是省委组织部部长,差了人家好几级,但是两人出事都跟儿子有关系。赵立春在汉东工作期间,纵容其子赵瑞龙经商,为其打开门道,导致汉东官场风气越来越糟糕,而他也因为赵瑞龙出事最终落马。徐国健的经历跟赵立春差不多,也是因为孩子而最终入狱。当年他儿子徐扬看中了省城一套房子,但是要价五十万,钱不够,于是打电话给家里。儿子是老婆的心头肉,所以逼迫跟徐国健想办法。最后在她的开导下,徐国健改变了以前的处事原则。建起了小圈子,并且灵活性收礼。在之前他还是比较【资源之家】清廉,原则性也强。从这以后,以前的规矩没有再坚持。

孩子拿到了房子,但是工作也让家里操心。当时省交通厅副厅长章俊元通过徐扬结识了徐国健,那个时候刚上任省委组织部部长。通过其子,他一次性送徐国健两百万,面对着这么一大笔钱不由得眼睛发亮,但又觉得有些烫手,不敢下手。为此老婆又站出来开导,特别提到“你要是不给人家办,叫儿子今后怎么做人?如果你帮章俊元把事情办成了,他能不帮咱们的儿子吗?”由于事关儿子的前途,徐国健毫不犹豫地收了。于是章俊元谋到了好职位,而他上任后马上提徐扬为副处级办公室副主任。没多久章俊元又以交通厅党委的名义打报告,要破格提拔徐扬为交通厅党委委员。报告到了省委组织部后,徐国健很快就批复【资源之家】同意。办公室副主任还只是副处,属于厅管,但是党委委员显然不再是,而是省管。章俊元通过这个操作,让徐扬直接归他父亲徐国健管。

由于手握重权,而且背后有个当组织部部长的爹,徐扬变得非常嚣张,以致于那些有求于他的人干脆叫他“第二组织部长”,而他居然敢答应。不仅如此,还不断介绍人给他爹,进而收受贿赂。原江苏省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行长王益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徐扬。在他的帮助下,花了180万元从徐国健手里买到了江苏省国信集团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不管是徐扬,还是徐国健,如果没有省委组织部部长这个职务,恐怕起不了那么大的风浪。由于徐国健是省委组织部部长,所以才有机会。自从担任组织部部长以来,他解决了好几个人的职【资源之家】务问题。比如省交通厅副厅长章俊元,没有徐国健,未必能升到正厅级。1996年章俊元晋升为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那个时候徐国健已经是省委组织部部长,但尚未进省委领导班子,在组织部部长位置上干了三年后才是省委常委。虽然如此,但也是负责全省组织人事的领导。攀上徐国健后,2001年章俊元便调任江苏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同年3月兼任江苏交通产业集团董事长。该企业原来隶属交通厅,后来独立出来,6月份他被任命为江苏省交通厅厅长,从而成为党、政、财三权在握的绝对一把手。不过任命并没有那么顺利,当初人大常委会中就有争议,所以当届人大常委会开第一次会议时,对章俊元厅长的任命并没有通过。事后有人提到“当时一些人【资源之家】大代表认为,章俊元业务能力不强,其学历只有中专,工作作风也有问题”。直到数月后的第二次开会时,他的任命才被通过。由此可见,没有徐国健,章俊元很难上来。哪怕他在背后出力,当选也并没有那么顺利。

除了章俊元外,原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的韩建林也是靠他起来的。韩建林的身份不简单,曾在侦查东北著名的“慕·马大案”时立过功,后来调到江苏省担任反贪局副局长,当时才36岁,非常年轻,不仅在省内,省外也罕见。不过没能坚守底线,后来通过章俊元接触上徐国健,流露出想往上升的意思。当时徐国健由于收受贿赂晚上睡不着觉,经常失眠,于是他老婆又来开导:“现在你最需要的是一个能够提前通风报信的人。”徐国健认为非【资源之家】常有道理,所以选择了韩建林,培养他做检察机关里的“线人”,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可以提前报信。因此绕开正常程序作强力举荐,韩建林当时的级别其实还不够上省委组织部,他当时应该归院里管。但是徐国健没有走程序,而是另搞一套,所以破格了。2003年韩建林被破格任命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继而又被任命为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这背后都是徐国健在使力,没有他,很难从省反贪局副局长到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虽然如此,但是对方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当年交通厅厅长章俊元被抓后,徐国健惶惶不可终日,打电话给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建林,让他掌握情况后尽快通风报信。但是几个月后,因涉嫌违纪被立案审查,最终被法院判有【资源之家】期徒刑15年。不久后他的宝贝儿子徐扬也出事,老婆非常紧张,竟然请神灵保佑。听信算命先生的话,在办公室后墙上分别安装一面大镜,打算用镜子把晦气反射出去。不仅如此,还利用出差的机会,从山东泰山搬回来几块据说能镇邪的石头,摆在床下、办公桌上,以为这样就能安稳过关,没想到神灵没有任何效果,2005年6月4日徐国健也被“双规”了。

2006年1月24日,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受贿641万元买官卖官案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处徐国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