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22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预通知》,现将我省举办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二十大,终身学习向未来。
二、时间形式
各地结合实际在12月20日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周学习活动。活动周陕西总开幕式拟于12月上旬在西安市举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主要内容
各地、各学校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传活动,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城乡社区教育干部和志愿者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本地、本学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通过活动周助力形成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持续开展终身学习数字化转型相关公开课(“社区教育数字化转型与终身学习”“学习型地区构建”等)等各类线上线下学习活动。持续、集中开展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学习活动。持续开展“智慧助老”等系列学习服务活动,让老年人真正从智慧学习中受益。持续引导并助力全民阅读学习,采用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方式,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阅读浓厚氛围,助力书香中国建设。
深入总结、宣传和展示十年来全民终身学习发展成就、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讲好全民终身学习故事,传递终身学习正能量。集中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社区教育工作者、老年教育工作者、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贡献者等事迹突出的励志人物宣传展示,以点带面,促进终身学习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共同建设“终身学习文化”,助力学习者增值赋能,助力全社会增强“终身学习文化”软实力。积极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开放的万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优质课程学习,发挥各类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作用。
四、具体要求
(一)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灵活、有效组织本地开展活动周学习活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工作总结报送至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预通知》开展。
五、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人:滚多海 电话:029-88668625
(二)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刘济中
电话:029—89057672 15502967707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编辑: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