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才能致富(脱贫与致富)

作者: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刘奇

中国扶贫开发的总目标是使贫困群体脱贫致富,脱贫与致富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脱贫是生存问题,致富是发展问题。脱贫是公平问题,致富是效率问题。脱贫精准的对象是个体人,致富精准的对象是大环境。脱贫是社会安定祥和的基础,致富是社会繁荣昌盛的条件。脱贫是政府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职责,致富是市场规律、能力角逐的结果。脱贫,必须采取特惠性政策应保尽保;致富,应该运用普惠性制度实行公平竞争。脱贫,不论有无发展能力和发展意愿,有贫即脱;致富,只对具有发展意愿的群体帮扶支持。脱贫,必须微观,精准到户到人;致富,只可宏观,针对大环境,搭建好有利于致富的市场平台。脱贫,不论何种情况,【资 ;源 之.家.】政府需要真金白银,立马兑现;致富,政府只可量力而行,持之以恒,渐次推进。

扶贫必须克服“包打天下”的思维

在扶贫工作中,必须克服计划经济时代“包打天下”的思维,想让所有穷人都能致富是不可能的,对于那些没有发展能力和发展意愿的群体,政府只能解决脱贫,无法包揽致富。古今中外,不论哪个时代、哪个国家、哪种社会制度,社会上都有既无生存能力、也无发展意愿的群体,需要政府、家族或宗亲提供基本生存条件(今天这一职能已全部过渡到政府),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这是政府行政的底线,也是政治道德的底线。不如此,社会就不得安宁,更不会和谐。正常情况下,不论国家穷富,政府都必须根据本国实际,在保生存问题上作出最大努力。而在【资 ;源 之.家.】致富问题上,政府只能通过不断改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使所有具有致富能力和致富愿望的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获得更多的财富。一旦政府包揽到户到人,势必将普惠性的公共资源用于特惠,这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把成百上千人共同享有的公共资源仅用于几个人身上,这几个人是富了,成了典型,但这种典型示范对于社会而言,是“示”而不“范”。这种不具有推广价值、别人学不来的典型,没带出正效应,却产生负作用。拉关系、托人情、找领导,谁能靠上权力,谁就能近水楼台先得月。且只要出了致富典型,就能显出政绩;而重点抓脱贫,出尽牛力,却难显政绩。这是目前一些地方抓致富不遗余力、抓脱贫轻描淡写,导致扶贫工作重心偏斜的病根所在【资 ;源 之.家.】

牢牢把握脱贫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的原则

物理学中有能量守恒定律。与此类似,在一定历史时段内,财富也是守恒的,而财富的分配则是不均衡的,保持一定限度的贫富差距,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个差距的限度就是由政府把握的,富人的富可以上不封顶,但穷人的穷必须下要保底。保障穷人的基本生存条件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且永远具有优先地位,在脱贫与致富问题上必须牢牢把握脱贫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的原则。唯有脱贫,才能治贫;唯有治贫,才能致富;唯有致富,才能防贫。不打牢脱贫这个基础,可持续发展就无从谈起。

在脱贫问题上应抓好四件事:一是基本生活保障。要让贫困群体不愁吃不愁穿。国家可根据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资 ;源 之.家.】确定一个基本生活标准,低于标准应保尽保,让人民吃饭穿衣不犯愁。二是基本住房保障。需要移民搬迁的,政府出资搬迁,需要改造危房的,政府出资改造,让居者有其屋,人民安居不犯愁。三是基本教育保障。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都应全部免除费用,让人民提高能力不犯愁。四是基本医疗保障。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政策,让人民病有所医不犯愁。以当下中央每年十几万亿元的财政收入,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彻底解决好这四件大事。

致富问题上应抓好三件事

一是改善条件。首先改善落后的基础设施和欠缺的公共服务,使“硬件”硬起来。其次改善农民与市民相比多项权利严重缺失的二元社会生态。联合国把“赋权和安全保障【资 ;源 之.家.】”作为反贫困的主攻方向,中国未来的扶贫也应从赋权入手,让贫困人口平等享有基本的公民权利。二是提高能力。解决农村孩子在撤点并校后面临的新的上学难问题,同时变精英教育为生存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三是创造机会。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世界著名反贫学专家阿马蒂亚·森指出,“社会排斥”是致贫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创造机会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融入社会。比如,与企业对接,给予他们充分就业的机会;补贴学费,给予他们上高中、上大学的机会;缴纳医保,给予他们接受医疗救助的机会;成立村民发展互助资金组织,让他们有借款发展生产的机会。